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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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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全面清理了以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经2023年第20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1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二、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与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不一致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或所依据的上位法已被废止或宣布失效的4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规定了有效期且有效期届满的、部署阶段性工作且该工作已完成的或调整对象已消失的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修改前继续有效。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细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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