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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3-03-13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2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洪人社发〔2023〕15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县区人社部门对全市 3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评估。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单位

南昌县百瑞职业技术学校等209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1)材料基本齐全、办学规范,年度评估为合格单位,可继续依法办学。

二、整改单位

南昌传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93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2)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参加本次评估等问题,年检评估为整改单位。现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时间截止到5月28日。

整改期间相关学校须停止招生,整改完毕向属地人社部门上报整改结果。整改合格则可继续依法办学,整改不合格、拒不接受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将直接予以撤销办学资质,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公章,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撤销单位

南昌正源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所学校撤销,名单见附件3。

四、注销单位

南昌君晨职业培训学校7所学校主动申请注销,名单见附件4。

以上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立即停止办学,由管理权限所属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收缴其办学许可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并办理有关撤销注销手续。继续违法办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同时请辖区人社部门督促学校妥善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安置及财务清算等工作。

、存在问题

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发现,在县区人社部门方面,绝大部分县区人社部门能够有效监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相关职业培训、投诉较少,但也存在着人员业务不熟、监管脱节等问题。重点表现在个别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把关过松、业务不精、把部分明显不属职业技能的工种列入审批办学范围、对条件不符的学校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等。

通过检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部分学校法人、股东和办学地址等信息实际发生变化,但没有报告归属地人社部门,更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对无场地办学的没有及时办理注销。

2.个别培训学校开展超范围办学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3.部分培训学校实训设备设施严重缺失。   

4.部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年内未开展审批范围内的培训教学活动、办学条件逐渐下降、办学活动逐渐萎缩、逾期不参加年检,已不再具备办学资质。

    、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应予高度重视,监督有关培训学校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向市局反馈,以后应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认真开展年检工作。

附件:1.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2.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整改单位名单

3.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撤销单位名单

4.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注销单位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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