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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4-12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主管单位,有关行业和企业单位:

《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9年4月3 


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打造一支与南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高技能人才引培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8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我市“强产兴城”、“一核两重”、“强攻产业、决战工业”等战略思路,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带动我市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在全市各行业各系统中培养选树50名左右技能含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影响力大的高技能人才为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

通过大力表彰、持续培养、动态支持,树立“洪城工匠”响亮品牌,实现“典型引路”、“感情留人”,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力,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带动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推动南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市的培养选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肖玉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长金   市政府秘书长

黄小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员:卢亮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雷丽红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团市委副书记 

黄朝华   市妇联副主席

张小芳   市总工会副主席

高革霞   市人社局副局长

毛志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艳萍   南昌日报社副总编辑

许海霞   南昌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第二届“洪城工匠” 培养选树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四、实施步骤

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选树具体工作,按照组织申报、资格审核、群众投票、专家评议、实地现场技能展示(实地考察)、小组审定、社会公示、批准通过、总结表彰九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申报

本次培养选树活动,遵循德才兼备、好中选优、优中择特、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培养选树对象的典型代表性和程序规范性。

1.申报时间

2019年5月31日前

2.申报范围

1)南昌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向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机电制造九大重点工业产业和传统非遗产业倾斜)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工作并与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有正式编制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南昌籍户口且在南昌市灵活就业的高技能人才。

3.申报条件

“洪城工匠”应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作风严谨、精益求精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类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传技授艺,善于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劳动者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作出突出贡献。以自己的技能活动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4.申报途径

1)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向市人社局推荐申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推荐工作;市直主管部门(省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个人自荐。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相关社会团体报名,也可直接自荐报名。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人社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市政府大楼北七楼7052)。联系人:王珑、李晴雯,电话:83989745,电子邮箱:hcgjpyxs@163.com。

(二)资格审核

由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群众投票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通过微信投票等形式开展群众投票,投票结果供专家评议参考。

(四)专家评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封闭评议,评议采取分项量化打分的方式得出候选人排序名单。

(五)实地现场技能展示(实地考察)

现场考察候选人的职业技能水平、技能业绩、技能成果运用、技能推广情况以及候选人的社会评价、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六)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议及实地考察情况讨论审定“洪城工匠”公示人员名单。

(七)社会公示

公示人员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和市属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其中在网站上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八)批准通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市政府审批。

(九)总结表彰

召开“洪城工匠”授牌大会,对荣获“洪城工匠”荣誉称号者颁发证书、奖金和其他荣誉。

五、奖励办法

(一)对批准通过的对象,由南昌市政府授予“洪城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发放奖金1万元/人。对同时符合“南昌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南昌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条件的“洪城工匠”,直接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加大对“洪城工匠”的再培养、再锻炼和再提升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推动“洪城工匠”进一步发掘潜力、激发潜能、发挥作用,鼓励所在单位为其提供各类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技能、提升素质、培训锻炼和研修深造等培训交流机会,帮助其获得更好、更长足、更全面的发展,为单位和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资金保障

“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经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安排并拨付奖励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领导小组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建设大南昌都市圈中的重要作用,关系到健全我市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有序组织开展培养选树工作。

(二)积极推荐,确保质量。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有关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综合考量。要认真审核申报人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注明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推荐人选应认真填写《“洪城工匠”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严肃纪律,保证公平。“洪城工匠”培养选树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进行全程摄像存证。要严肃推荐申报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推荐人选存在失真失实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终止其资格;骗取荣誉的,取消所获荣誉,追回奖金,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洪城工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