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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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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胡金秀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对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升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质量,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工作职责,主要从人才培育方面协同推进,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队伍水平。

    一、建立婴幼儿照护人员培育体系

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和实际操作培训,培养相关管理、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形成包括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长期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一体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各类托育从业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成长服务。

    二、扎实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

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大力开展保育师、育婴师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不断提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养,提高托育服务师资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并将母婴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师等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22年,全市共组织康养职业技能培训8052人次,拨付补贴547.2万元。其中:培训家政服务员1401人次、养老护理员844人次、保育师2732人次、育婴员307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足、懂专业、会管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所辖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或培训内容、扩大招生培训规模、加快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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