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凌 珑同志任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副处长。
该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3-16 |